澳大利亞青少年在高等法院對抗社交媒體禁令

在一場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鬥爭中,兩位15歲青少年,諾亞·瓊斯和梅西·內伊蘭,在權利組織的支持下,對澳大利亞的新社交媒體禁令向高等法院提出挑戰,該禁令阻止16歲以下個體在例如Meta、TikTok和YouTube這樣的平台上保有帳戶。青少年們認為這一限制削弱了他們的權利,相當於喬治·奧威爾《1984》中懸浮審查制度。

從12月10日起生效的法例旨在保護未成年人免受有害的網絡內容和演算法的影響,此舉得到了運動者和澳大利亞政府的支持。儘管如此,支持青少年的數位自由專案(DFP)在其高等法院的申訴中聲稱,這一禁令不成比例地影響了政治交流,且未能考慮到弱勢青少年的需求,包括殘疾人、第一民族青少年和LGBTIQ+青少年。

通訊部長安妮卡·威爾斯堅持政府的立場,宣佈當局在面對法律挑戰和科技巨頭的壓力時,打算維持禁令。而新南威爾士的國會議員及DFP領導人約翰·拉迪克則主張採用其他措施,例如數位素養課程和具有年齡適宜特點的平台功能,以提供更好的隱私保護。

瓊斯批評該政策為「懶惰」,強調青少年需要在保持受保護的情況下與數字世界互動。他和心理健康倡導者警告潛在的風險,即可能將年輕人推向更不受監管的網絡空間。

儘管調查顯示大量成年人支持該禁令,但負責實施禁令的科技公司則興致不高,有報導指出,YouTube所有者谷歌可能也在考慮提出憲法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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