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命令法院主導搜查被扣押的記者設備

一個聯邦法院已決定,由於對司法部(DOJ)進行搜查的可靠性產生了疑慮,將由法院本身監督對從華盛頓郵報記者處扣押的設備進行搜查。這是由美國治安法官威廉·波特做出的決定,他批評政府檢察官在其搜查令申請中省略了關鍵信息。

波特法官指出,當初批准搜查令時,法院不知1980年限制搜查和扣押記者工作材料的法律。該判決在聯邦調查局在記者漢娜·納坦森的維吉尼亞家中執行搜查令六週後作出。

雖然波特拒絕了華盛頓郵報和納坦森立即歸還設備的請求,但他選擇了一個以法院為主導的過程,旨在將搜查重點放在與納坦森涉嫌洩密者相關的刑事案件材料上。此外,他取消了允許政府檢查被扣押數據的搜查令部分。

波特在命令中指出:「政府承認,它只為其扣押材料中的一小部分建立了合理的理由。允許政府搜查整個記者的工作產品——當合理理由只存在於一個狹窄的子集時——將授權一個非法的綜合搜查令。」

根據波特法官的說法,政府擬定的搜查也會違反司法部本身的指導方針,這些指導方針規定,針對媒體的搜查令必須狹義並旨在最小化對與調查無關的新聞採集活動的干預。儘管使用關鍵字搜尋可以降低侵犯性,波特拒絕了由政府自己的「過濾小組」來進行搜查的提議。

「鑑於有文件記載的關於政府洩密調查的報導和政府阻止這些調查的長期努力,允許政府的過濾小組搜查記者的工作產品——其中大部分是與保密來源無關的信息——等同於讓政府的狐狸來看管華盛頓郵報的雞舍,」波特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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